包公园景区包公墓游客中心、票房房屋租赁
发布日期:2025-02-07 浏览次数:363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包公园景区包公墓游客中心、票房房屋租赁
2、招标项目编号:BHSG-ZTB-2025-05
3、标的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公园景区内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5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6、招标范围:包公园景区包公墓游客中心、票房,共计约73.56m²,详见下图。
7、起拍(底价):9.71万/年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竞租人资格为公司,需为注册法人主体,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房屋经营业态为茶饮、咖啡;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品质,满足广大游客的文化消费需求,结合《合肥市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发展规划》及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时光文旅公司编制《包公园景区运营方案》计划将景区打造为以包公文化为核心、以宋文化为延展,集文化、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其中,根据景区运营业态布局规划,时光文旅公司将对进行业态导入。包公园景区包公墓游客中心、票房,共计约73.56m²。房屋经营业态为茶饮、咖啡。合作方需对包公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行业品牌知名度或业务特色,详见招标文件。
四、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权属情况:标所处的房屋无土地证,房产证。房产面积为经测绘单位测绘面积。标的房屋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
2、房屋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负责房屋的水电提供。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租赁房屋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次租赁房屋禁止使用明火;
4、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五、其他要求
1、承租方需要配合景区管理,项目营业时间需配合包公园景区运营时间,具体运营时间要告知出租方,且由出租方同意;
2、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
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承租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7、运营期内,承租方须按照景区统一卫生管理,保持租赁房屋以及附近公共区域整洁,垃圾及时清运,不得出现杂物乱堆乱放。出租方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
8、承租期间,租赁房屋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账户
账户: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3405014886080000457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
房屋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10日内支付三个月租金。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总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报价要求
(一)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须有三家及以上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进行一轮报价;
(二)低于起拍价,则报价作废,视为无效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1日登录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bhsggroup.cn/并下载招租文件及相关附件。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合肥市芜湖路58号(合肥市包公园清风讲堂会议室)。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 2月 21 日9点30分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芜湖路58号(合肥市包公园清风讲堂会议室)
十、中标公告时间
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均无效。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疑义及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58号(合肥市包公园清风讲堂会议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工
联系电话: 0551-62886107
十三、投标打分项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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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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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评分标准 (80分) |
投标人业绩 |
20分 |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含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咖啡、茶饮等商铺运营业绩且履约时间不少于 1 年的,每提供一个得5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满分 20 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合同中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运营内容等主要条款,无法体现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同一业绩不累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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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荣誉 |
20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 (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运营管理的公司荣获地市级及以上相关单位颁发的荣誉奖项。 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4分;市级的,每个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文件、挂牌、网上公示截图、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身份或其所服务项目的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获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2)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投标人持股比例大于等于30%的子公司以及股权占比大于等于30%的母公司业绩,均可视为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股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本项最多计取五个荣誉,投标人提供多项荣誉的,以得分高的计算得分。 以上内容综合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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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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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设施设备,从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13<F ≤20 分;良好的得 7<F≤13 分;一般的得 1≤F≤7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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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提升改造主体设计方案等材料,从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加入包公文化主题设计元素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13<F≤20分;良好的得 7<F≤13分;一般的得 1≤F≤7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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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最终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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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高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100 注:投标人报价需高于或等于起拍价(9.71万/年),低于起拍价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