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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维尔健PCR实验室退租拆除资产处置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次数:228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维尔健PCR实验室退租拆除资产处置项目

方式:公开(滨湖时光集团网站公告)

转让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4

开标日期:2024年1111

转让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安徽万时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资质资格要求:合格

转让人名称: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A2号楼

联系人:孟申

联系方式:0551-63351286

公示期:2024年1112日至2024年1114

受让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A2号楼,联系电话:0551-6335128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