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退租拆除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1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退租拆除资产处置公告
2.项目概况: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位于中关村智汇园B1栋1层,现对实验室装修装饰及设备拆除、基建复原、垃圾清运及医疗设备物资搬运等。
3.转让底价:6万元。本项目转让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一经确定不作调整。
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5日。
二、转让条件:
1.资格要求:受让方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品类、品质、规格、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物资现状及转让要求,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充分、未理解为由,也不得以品类、品质、规格、数量、重量或范围等差异为由,提出异议或拒签合同,并不得以此为由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处置或要求赔偿。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考虑成本及相关风险,合理报价。
3.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将转让标的清理、搬运完毕,委托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5.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转让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6.委托方仅向受让方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财政票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受让方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
7.场地拆除前须将场地内非标的内的设备物资由受让方搬运至委托方指定地点,指定地点限合肥市包河区辖区内,设备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须采取相应成品保护和安全措施。
8.拆除复原的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实际拆除复原过程中经受让方与委托方协商同意的可做调整,最终以通过中关村协同智汇园验收交付为准。
9.其他特别说明:
(1)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三、获取转让文件及报名方式
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官方网http://bhsggroup.cn/并下载转让文件及相关附件。在转让截止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或快递)项目联系人处即可。
四、报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竞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二)低于起拍价,则报价作废!
(三)全体报价均低于起拍价,则项目流拍;
(四)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须达到3家及以上,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竟价人为受让方;如报价出现相同时,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报价不能低于首次报价。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开标时间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栋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转让标的为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基建拆除项目,主要包括装修拆除后资产以及装修复原、垃圾清运、医疗设备物资搬运等。本项目资产以现场拆除为准,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标的概况及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的标的中包含一台污水处理机组,受托方在处置污水处理机组前须向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上报处置方案。
4.上述资产转让已经公司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华腾评字[2025]第016号《评估咨询报告》,本次拟转让资产总评估价值为52403.36元。
八、对本次处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孟工:18133695881
名称:合肥维尔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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